Anonymous 发表于 2022-8-10 14:55:30

【法律维权帮助】发布的资源被侵权怎么办?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22-8-11 09:43 编辑

@XHG78999 制作
近日发现论坛内多位大佬的追加被dy,ks等地小鬼盗走,鉴于最近这类状况较为严重,给大家提示如下:

1. 取证:遇到这类情况,请先记录用户名,地址,标题等等信息,对于原帖子全文截图,同时最好可以把下载列表同样截图。如果你的意识较强或者防止死皮赖脸,可以做一下散列取证。如果涉及论坛,请到@木新同学的相关帖子申请提供证据。论坛将会全力提供。
2. 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请注意第九款的规定会造成部分豁免,但是参考前款的著作权人权力的相关描述,一旦为了盈利,那么就属于侵犯著作权人权利,可以进行名事诉讼。3. 防范:加大获取追加的难度。无论是在哪个圈,明显盗包狗顶上的大部分都是免费的包,类似收费包被盗难度较小。(案例:RTM的CacPixel/STRD付费包从来没有被RTM圈著名盗包狗万兴文盗过,但是土豆泥的免费系列追加被这位盗过N次了)对于免费包,建议限定购买,购买者需要提供各大平台ID作为身份证明并且核验。核验可以有效防止有二次传包而无法辨认的情况,而且相关身份证明记录可以用于证据。4. 维权:先前往https://12321.cn/和https://12377.cn/举报,大平台一般会在2-3天内处理。在举报后,请及时联系对应平台客服并且提供证据,必要情况下可以电话到相关平台举报。提供的证据包括发布时的相关声明,链接等(可以联系木新获取更多证据)。如果你有精力和钱财,考虑曝光或者律师函。(对大部分人不适用罢....)不要考虑私信维权,大部分狗不会认。5. 刑事: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知识产权罪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如果盗包狗二次盈利收入巨大(比如靠此吸粉114514人随后盈利),涉及刑事的请忽略前述网上举报,前往附近公安派出所或者于https://cyberpolice.cn/进行公安层面的举报。在和平台交涉时把公安的受理单拍下来更好。(18-请忽略)注意:私传付费追加属于第六条所规定的保护性措施,也涉嫌触犯刑法。static/image/hrline/line1.png

防人之心不可无,衷心祝愿各位的包不会被盗包狗盯上!

Anonymous 发表于 2022-8-10 15:38:39

创作者是论坛宝贵的财富。广大创作者如有维权需求,论坛会尽力帮助取证等,请在综合反馈版发帖。

BigPineapple 发表于 2022-8-10 15:32:30

话说把我的深圳地铁追加作者误标成POAED就算了,标成OZWX,我也忍了,遇到这种侵权,我真**忍不了!

赣航-ARJ21 发表于 2022-8-10 16:10:20

就连我和@京局石段的DF7C 的石家庄地铁追加(特别冷门)也被盗走了,这个人真是不一般呀

XHG78999 发表于 2022-8-10 16:13:06

三回啊三回,就只剩我的追加没有盗了
看来还是付费有用:D
盗包狗真的是恶心人D区,我们一起祝福她mymm:D:D:D:D:D

CR300BF-5033 发表于 2022-8-10 16:15:10

我的国铁追加也逃过一劫:D

CR300BF-5033 发表于 2022-8-10 16:21:50

南局的DF11 发表于 2022-8-10 09:15
我的国铁追加也逃过一劫

那个人盗的都是免费的地铁追加,他对国铁追加不感兴趣。
现在的人为了粉丝,直接以身试法,这是太NB了:D

K-Kortau 发表于 2022-8-10 16:22:13

未经许可盗取他人资源不可容忍!不过,查出来以后马上ban掉,毫不留情

XHG78999 发表于 2022-8-10 16:29:43

南局的DF11 发表于 2022-8-10 16:21
那个人盗的都是免费的地铁追加,他对国铁追加不感兴趣。
现在的人为了粉丝,直接以身试法,这是太NB了 ...

之前还有吃播吃了一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呢,这点算什么‘
我们只能说她mynz,mymm:D

XHG78999 发表于 2022-8-10 16:35:05

木新同学 发表于 2022-8-10 15:38
创作者是论坛宝贵的财富。广大创作者如有维权需求,论坛会尽力帮助取证等,请在综合反馈版发帖。 ...

话说这帖子可以精华了吧,不过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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